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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法定义务落实指引在这里→
《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近日印发,分为适用范围、重点单位名录制定及调整、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及核心技术要求、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其他要求六个部分。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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