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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就《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答记者问

2025-04-24 09:41:11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废气处理 阅读量:19485

导读:《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确定的履约目标和总体考虑是什么?提出了哪些行动举措?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方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方案》发布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国家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各项国际义务,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总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正式宣布我国决定接受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氢氟碳化物(HFC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202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施行,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据此编制和发布《国家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ODS和HFCs管理、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国家方案》确定的履约目标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国家方案》确定的管控物质包括全氯氟烃(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氢氯氟烃(HCFCs)和HFCs共9类物质。其中,前8类物质是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ODS,第9类物质HFCs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是具有高全球升温潜能值(GWP)的温室气体。
  目前,我国已实现CFCs、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等7类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减淘汰HCFCs和HFCs。按照议定书有关要求,《国家方案》明确了以下履约目标:一是持续禁止已淘汰ODS受控用途生产和使用,进一步巩固成效,确保可持续履约。二是HC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别削减基线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减基线值的97.5%。三是HFCs受控用途生产量和使用量在2029年均削减基线值的10%。
  《国家方案》紧紧围绕履约目标要求和国内行业发展现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分行业、分物质开展ODS和HFCs淘汰和削减行动,推动构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和进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问:为实现履约目标,《国家方案》提出了哪些行动举措?
  答:《国家方案》提出了4大行动举措、11项具体任务。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管理管控物质的生产和销售。对管控物质受控用途、豁免受控用途生产单位和销售原料用途管控物质的生产单位实施配额许可管理。对销售单位实施备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管控物质用途分类进行销售。加强副产管控物质管理,规定对副产数量较大的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对HCFCs和HFCs受控用途使用单位实施配额许可或备案管理,并明确各行业削减时间节点。其中,聚氨酯泡沫行业、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和工业领域清洗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为发泡剂、溶剂和清洗剂使用,其他行业在2030年全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汽车、家电、工业及冷链物流领域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
  三是完善末端治理,加强维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对含管控物质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单位和管控物质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单位实施备案管理,明确备案管理范围和数据报送要求。提高制冷维修操作和制冷剂回收、再生利用水平,建立制冷剂再生产品溯源与流向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进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质贸易风险。对管控物质进出口实施配额许可管理,规范管控物质进出口审批单签发。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许企业进口HCFCs和国家已明确淘汰的管控物质。利用进出口审批中的贸易确认手段防范潜在非法贸易,提高非法贸易案件查缉能力。
问:《国家方案》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落实行动举措、实现国家履约目标,《国家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履约管理体系,加快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绿色替代与能效提升。二是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履约成效评估和预警评估体系,严格执法监督检查,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三是完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支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四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讲好履约中国故事。
 问:如何抓好《国家方案》的组织实施?
  答:实施《国家方案》、加强ODS和HFCs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为确保《国家方案》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会议,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和落实举措,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统筹推动《国家方案》实施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管控物质生产、销售、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三是做好宣传解读。围绕《国家方案》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任务措施等,联合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多方式、多角度、多途径开展政策解读、答疑解惑,推动《国家方案》落地见效。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编辑 | 廉伟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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