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核设施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足当前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7月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根据2025年2月28日发布的《核设施退役场址土壤中残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进行部分修改(主要技术内容保持不变),现就修改后的标准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电子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乐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孙宏图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九号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邮编:102400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二次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设施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格式和内容(二次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2.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5.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6.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核一司、核二司、环评司意见)
抄送:法规司、核一司、核二司、环评司。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71-87759680;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