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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政策解读|《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印发,已于2022年4月1日施行
一、《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背景《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为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提供了资金保障,提高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质量,促进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持续良性发展。但随着国家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政策的出台,以及特区一体化的推进和我市强区放权的改革,原《办法》中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有关规定已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有必要对原《办法》予以修改。一是落实国家财政部文件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2022-04-1413122次阅读